在这个年纪,雪莱已经淹死了,济慈肺结核都死了四年了,李嘉诚建了第一座工业大厦,比尔R26;盖茨推出了Windows1.0,松下幸之助注册了“NATIONAL”商标,斯匹尔伯格在筹拍《第三类接触》,而我在裸着上身一边喝着啤酒一边翻着那套李敖全集——白酒我是不喝了,喝啤酒也不往死里喝了——三十岁的人,醉醺醺、晕乎乎,是会说出很多真话的,这实在不是一件很得体的事情。 在这个年纪,我清醒地知道:一、自己再也帅不起来了;二、自己从来就没有帅过。个子168厘米不再长了,体重65公斤却还在迈进。别人把一块腹肌练成六块,我却把六块练成一块,还是重量级的那种。用通用各处的公车卡代替牛哄哄的私家四轮;用租赁的单身小公寓代替富丽堂皇的豪宅;用九流的地方民办大学文凭代替金闪闪的海归学历;用随遇而安的堕落代替年少轻狂的理想。 在这个年纪,发牢骚时20岁的男人会觉得他倚老卖老,一句“老大,牢骚太盛防肠断”,就会把你噎个半死。40岁的男人则会拍拍他的肩膀,摆出一副老大的模样,“我都老中医了,少给我讲偏方,老子过的桥比你走的路还多,吃的盐比你吃的饭都多,你呀,还嫩着呐!” 这年头朋友就像中华白鲟一样稀罕,像狗一样势利,像葛朗台一样慷慨。你没有钱可借他们去开马六,没有关系可让他们钻营升职,你甚至没有闲情没有精力陪他们泡酒吧、蹦迪厅。 在这个年纪,18岁小女孩认为我没有20岁的小白脸的帅气,也没有25岁的年轻贵族的“贵气”,是一个不折不扣老土包子;28岁的OL认为我没有40岁的成功男人的财大气粗,也不够深沉不够沧桑不够大气,只是个又太单薄太委琐太没个性白丁;我就像一块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又可惜,煲汤还烧锅底。我只会把性感女郎的写真图贴在放满古典文学的书柜上,在每一个饭局上说有颜色的段子,在一对一礼拜没洗的臭袜子里和周公下棋。 在九流大学里名不经传,姥姥不痛舅舅不爱没有“好好谈一场恋爱”。 在这个年纪,在公司里同年龄的女同事除了已经嫁掉的,就是熟的不能再熟的。身边的小女生都称我为“大叔”,因为不会打CS,不懂得周杰伦,不知道什么是“玉米”、“凉粉”。 现在听说“市场”行情是女供不应求,男供过于求,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想想还真不是女人要求太高,只是想找有钱、有房、有车、有品位、有修养、有学历还兼高大帅气、幽默体贴的男人…… 废话够了,无论如何工作还得接着干,住别墅、开洋车、炒老板的机会留在下次开奖时吧。也许我应该找个找个搭帮过日子的人了,总不能去秦楼楚馆或找一夜刺激吧。没有白雪公主与白马王子,小裁缝与公主;也没有张生与崔莺莺,柳梦梅与杜丽娘;更没有罗密欧与朱丽叶,艾丝美拉达与卡西莫多。但有的只是如这个年纪一般毫无色彩淡淡无味而又最解渴最健康的白开水。最后来一句:“唉,岁数这么大了,混吧!” 那天有个损友说介绍一个MM给我认识,这也许是个陷阱,但我快奔三张了还没有处过对象,相亲一下也好——我还没有试过这种古老又传统的游戏。那天我们约在星巴克见面,她好像比我年轻,不知道和她有没有代沟,唉也难怪,现在的年轻人真不知道想些什么。因为我和女孩子交往得比较少,所以有些不好意思,一直低着头没说什么话。因为一直低着头所以没看清楚,不过感觉上她的样子应该是还算是可以。由于一直低着头所以可以清楚地看到她那包裹在黑色丝袜里的黄金比例美腿,实在是诱人。由于我的拘谨两人都没什么话说甚是无聊,于是约会就在这种沉闷的气氛中很快结束了。 出了咖啡店,我一直在郁闷,这时时候电话突然响了起来,原来是是她发来的简讯!她好像带有点调侃的味道问我:“我是不是长得不好看,为什么你一直低着头,看也不看我一眼?”这种问题好像有点小女生的味道,不太成熟不过逗逗她也无妨反正不用直接面对女生。由于没有直接面对女生所以我的胆子也就大了起来,于是我回复她:“其实是是因为你太好看了所以我都不敢看你了,我怕自己看在眼里拔不出来,到时候整天粘着你怕你烦呀。”还有我觉得你的美腿更有吸引力不过不能说。我和她发了一会儿些不疼不痒的话,最后她问我下个礼拜六有没有空陪她去买衣服。我想那也许只是她需要一个免费劳工,但是我最后答应了她,也许我应该找个人搭帮过日子了。虽然我并不讨但也不支持厌拜金或者性开放的女人,毕竟这个社会都差不多,女孩在长大后一般会变的。我虽然不是一个很传统的人,但是对秦楼楚馆和一夜刺激不感冒,不然我也不能到三张还保存着金身。 时间很快就到了礼拜天,我们在约定的地方见了面。直到那时我才可以好好看看她的样子,她真是很漂亮,最起码我是这样认为,她是古典美人的那种鹅蛋脸,杏眼柳眉,鼻子玉挺,涂了润唇膏的嘴唇十分娇嫩可爱,她的皮肤很有质感符合中国人的审美观,身材也过关是上身较窄下身较修长的那种,细细的腰突出了身体曲线的美感。不过最遗憾的是我最喜欢的美腿被她那天她穿一件白色过膝连衣裙遮盖了。她只化了淡淡的妆,很是清纯美丽。不过对于这种女孩我只觉得赏心悦目罢了,并没有十分动心毕竟我已不再是青春萌动的年龄了。那天她只穿了一双板鞋,没有穿高跟鞋。记得第一次见她时她是穿高跟鞋,可能是因为她觉得如果穿了就比我高怕我不好受,还是她觉得高跟鞋穿的不舒服?不过后者的可能性很大。上帝老兄是不是有又找到什么整人的游戏,在我快奔三张的时候再想给我一次感情上的打击。那个损友怎么会把这种窈窕淑女介绍给我,真是想不通。也许她是个开放的女人在装纯,想玩票一下我这种而立之年的男人,想从中获取乐趣和自信。 不管怎样反正我知道接下来的逛街长征在等着,我曾经听过朋友说陪女人逛街是一种惨痛的经历。我们俩在路上走着,我沉默不语而且我们相互离得有点距离——是我刻意而为之,因为我虽然很想接近女孩子但是,我对男女的情感是十分淡然,又或许叫不屑。我们就这样一直走着,我有想着握她的纤纤玉手应该不错,又或者把她搂在怀里把玩也是个不错的选择。就在我第转着龌龊的思想的时候非机动车道上突然杀出一辆自行车,那骑车的人好像在赶时间所以速度飞快。那车倏地从她的身边驶过,她清叫了一声突然抓住了我的手,她的纤手很温暖而且软像没有骨头一样,把玩在手里十分舒服。对于这样突然来的好事我除了感谢那辆自行车之外应该做一些男人该做的事情,于是我把她牵到我的右边,用自以为很MAN的语气说:“你呆在我右边。”她没说什么只是点了点头,我好像看见她的小脸还有一点绯红不知是吓得还是其他什么原因。不过接下来我就一直牵着她的手她也没有抗拒,就这样我们一起向商业街出发。 经过了刚刚的小插曲,我就没那么拘束了,我开始和她有一搭没一搭地聊了起来,有时讲一些笑话逗逗她。我最喜欢当我讲到一些带颜色的段子时。她那羞煞得绯红的小脸十分荡人心弦,有时她还用她那粉嫩的小拳头轻轻的捶在我身上,我觉得比专业按摩还舒服。我当时觉得好像我们两个都是在各怀鬼胎的装嫩,不过入戏过度时却又一些甜甜的味道真奇怪。. 本来我因为陪女生逛街是一件十分艰巨的任务,我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但是在事实出乎意料的好。她并没有像传说中的那样——每一家店都进去然后大坎一通,再买一大堆不知会不会用到的东西,然后让男伴做长途免费搬运工。然而令我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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